为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强化采购人的责任主体意识,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近日,市民防局组织召开了政府采购工作培训会。
会上,市民防局财务处对政府采购基础知识、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和民防局政府采购内部审批流程等内容进行了专题讲解,并就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质量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会议要求,采购人作为政府采购活动的责任主体,必须明确在采购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建立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责任人与专管员制度,提高采购人的专业化水平,结合项目特点在预算编制、采购需求、履约验收等方面下功夫,努力实现采购项目“物有所值”的价值目标。